有时我们和一本值得一读的书一而再,再而三地擦肩而过,完完全全是因为那个书名。Unlikely Pilgrimage for Harold Fry, 这本小书有个中文名 — 一个人的朝圣。坦白说,你看到这书名的那一刹那,脑子里都会涌现什么景象?我大脑里呼啸而过的全部都是“天路、净化、圣洁、坚持、纯粹......”
等等等等一切既俗且滥还特别便宜的鸡汤。仅仅只是眼光掠过这五个字,我便已丧失了任何一滴靠近这本书的勇气,以至于每一次瞥见这本书,我都没有注意到原来作者是一个英国人。如你所知,英国人一向比较审慎并且不怎么爱鼓励他人。所以如果这书名和爱激励他人的心灵鸡汤有哪怕五厘米的距离,我都会提早一天开始这无法言说的奇妙旅途。然而幸好,书的内容翻译相当棒!
所以,这本薄薄的书到底讲了什么呢?它讲了一个小故事。伟大的事物通常都起于细微之处。起初,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居住在英格兰的一个小镇上。退休后的生活平平静静。莫琳总是忙着洗洗晒晒。哈罗德大部分时候都很沉默。有一天,邮差送来一封陌生的信,来自英格兰另一头的一家疗养院。哈罗德二十年前的同事奎妮生了癌症,时日无多。哈罗德很快就写好了回信,出门去邮局寄信。他顺着街道走向一个邮筒,但是没有把信投出去,他接着走向下一个邮筒,又一个邮筒,直到他顺着街道走出了小镇。就这样,他手里攥着回信,穿着星期天下午的帆布鞋,只带着家里钥匙和一点点钱,驱动着几十年没有锻炼过的身体,就这样踏上了几乎500英里的路途,他要走路横跨整个英格兰,去最北的那头,赶在死神到达之前,去和二十年前的同事奎妮道别。
书的开头轻松诙谐,即使是有一丝不详的死亡的阴影,也丝毫无损春日暖洋洋的气氛。老实说,当我读到哈罗德突然决定走路去英格兰的最北角时,我忍不住抛下书哈哈大笑。这老头就这样出门了,他到底知不知道500英里是多少路途,要准备多少东西,就这样天真的决定了。一点好奇,一点幸灾乐祸,一点怜悯,我迫不及待的往下读,想看看这老头是在第几天就不得不打道回府,接受妻子和邻居以及读者我的嘲笑和怜悯。他没有。他没有回头。他一路走了过去。
不知道诸位有没有徒步的经历。人在长时间的徒步中,身体慢慢会发展出一种行走的节奏,头脑得以从行走中释放出来,注意力开始漫无边际,在又不在,被日常生活淹埋的许多记忆和想法都会涌现。如果过去是不愿意或不能够面对的,这个时候也已避无可避了。人和人的过去如影随行。
哈罗德迈出的每一步都将他引领回过去,充斥着黑暗、痛苦和错误的过去。
妻子莫琳待在家里,起初十分震惊。哈罗德当天晚上在一个小镇上用路边的公用电话打给她,告诉她这决定,她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不但冷漠更用充满敌意和轻蔑的语气回答哈罗德。然而一天天过去了,一周过去了,哈罗德没有回来也没有回来的打算。莫琳鬼使神差预约了自己的医生,但医生竟然临时有事不在,一个看上去刚毕业的年轻代理医生走出来接待莫琳,他和莫琳之间随后展开的对话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又一天过去了。哈罗德腿伤和脚伤恶化。他无法再假装自己可以就这样走到终点。他怀疑奎妮等不到他了,无数痛苦的回忆扼住他的喉咙,天上狂风暴雨,他走不下去了。
莫琳从医院跌跌撞撞回到家里。她无法再对邻居雷克斯隐瞒哈罗德离家远行的事实。当雷克斯问她为什么不追上哈罗德,和他一起去时,莫琳没有回答,心里却在说万一戴维回到家里我却不在,那怎么办。戴维是莫琳和哈罗德的儿子。他总是不在。
邻居雷克斯新近丧失了相伴多年的妻子。他是一个苍白,小个,挺着个圆滚滚大肚子的男人。他神秘地运回家一件巨大的物品,忙活了半天后送了莫琳这件神秘的礼物。记不清已经是多少年没有过这样了,莫琳在海边的晚霞里笑着饮下一杯醉人的红葡萄酒。
哈罗德在风雨交加的傍晚昏倒在陌生人的家门口。一个看起来很不好惹的女人救了他,还处理了他的伤口。她是个刚刚移民到英格兰的医生。院子里关着一只凶猛的狗。她紧闭的嘴唇后是不是也有关于伤痛的秘密?谁又没有呢。哈罗德拿着送给他的指南针和背包,又上路了。
好多年以前有部美国电影阿甘正传,珍妮用柔美的声音吟唱,“一个男人要走过多少路,才能成为男子汉?一个人要扭过头去多少次才能假装他并没有看到?”。此刻,跟着哈罗德一步一步被牵扯进他充满黑暗、痛苦和错误的过去,我非常想知道,一个人过去犯下的错误到底有没有弥补的机会?充满伤痛的人生还有没有再次甜美的可能?以及,一个犯下许多错误的好人还是一个好人吗?
哈罗德还在走,他经过每一个小镇都会停下来给莫琳买小礼物再通过邮局寄给她。起初莫琳又震惊又愤怒,他怎么可以这样不负责任?退休金都花完了以后怎么办?慢慢的,莫琳不再去想这个问题,也不再忙着洗洗刷刷。莫琳在空荡荡的房子里漫游,慢慢想起一些遗忘了的回忆。所有这一切都是怎么开始的。
哈罗德不想和陌生人说话,他避免与人社交,他害怕社交。然而总有这样那样的时候他无法不回答陌生人的问题,或是为社交礼节所困而不得不倾听。他听到银发绅士向他倾诉开不了出口的故事,他惊慌的看着眼泪掉下来落到碟子里的饼干上。他遇到一只小狗,同行一段再目送小狗离开。他遇到一个迷失的年轻人执意要和他一起走,遇到绝望而愤怒的妻子和她旁边好像没什么感觉还在不停讲话的丈夫。形形色色的人怀抱各自的人生故事,遇到了,然后在某个地方挥手道别,汇入世上无数人当中成为普普通通的一个。
哈罗德丢弃和不用的东西越来越多。他开始睡在野外,在森林里找任何能吃的东西,也问遇到的人要一个苹果或随便什么吃的。他还在走。
雷克斯和莫琳开始谈论哈罗德每天的方位和行程,在地图上标出哈罗德经过的所有地方和他将要到达的地方。更多的时候他们只是一起坐在门廊里,沉默着,看天边的晚霞,听风吹过门前花园的声音。
不,这里面没有爱情故事,如果有,那也是哈罗德和莫琳曾有过的那种闪耀的发生过一次便一生都不会忘记的那种爱情。这里讲述了出人意料的友谊,隐秘的伤痛和深情,以及数不胜数的错误。到底一个人能不能够得到机会去弥补过去犯下的错误,哪怕是非常心痛无法挽回的错误?
Pilgrimage,通常译为朝圣之旅。意为前往朝拜某人或某地的旅行。另外还可指人生,例如:life's pilgrimage, 生命之旅。哈罗德展开了一场前往生命本身的朝拜之旅,穿过黑暗,再次触碰生命中那些甜美的、温暖的、仿佛有细小光辉的时刻,也唤醒了所有不愿意面对的错误和无可挽回的伤痛,然后去讲出最后的道别。
他最后走到目的地了吗?中途发生了什么?他见到奎妮了吗?奎妮有没有坚持到最后和哈罗德道别?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莫琳后来有没有再见到哈罗德?哈罗德在路上见到的年轻人是戴维吗?戴维后来回家了吗?不到最后一页,我们无法知道。薄薄的一本书足以掀起内心一场又一场的暴风雨,也会让你目光温柔。我想,读完这本书,至少人生承受力会提升十个点,对于生命的感受也会更细腻和温柔吧。
文章作者:杰斯Li